雇主調動我的工作合法嗎?
文/古旻書律師
在實務上的工作場合,時常會有因應當時狀況改變勞工工作內容或工作地點等情形,這些行為法律上都會被認為是屬於工作調動,但雇主是否可以任意調動勞工的工作而不受任何約束呢?又該注意些什麼呢?
懸掛非自身車號車牌上路之法律責任
文/蔡麗雯律師
在我國,汽機車若想合法上路,必須懸掛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牌照。一般來說,為自身車輛請領一張牌照,並不太困難,但有時候就會發生有人懸掛他人車牌、在自身牌照上動手腳、甚至使用假車牌的情形,這類情形是否會有法律責任呢?
山老鼠該當何罪?
文/古旻書律師
自然資源對於人類的生存可說是不可或缺的,包括礦產、水源等等,其中由森林所孕育的包括木材等物,因為生成所需時間往往甚長,因此價格自然水漲船高,也引起了有心人士的覬覦,實務上便隨之出現竊據森林產物例如貴重木的所謂 #山老鼠 的犯罪類型,今天便來聊聊山老鼠的法律責任。
夫妻分居六個月以上,可以訴請離婚嗎??
文/蔡麗雯律師
常常會有人問,已經跟配偶分居六個月以上,這樣子是否就可以訴請離婚了呢?
什麼是提審
文/古旻書律師
提審法新制早於103年間上路,至今已有十年之久,但對於一般人民來說還是十分陌生。今天就來聊聊什麼是提審法。
遺贈和死因贈與
文/蔡麗雯律師
如果想要在自己身後把部分財產留給非繼承人,是否可以呢?
什麼是法人?和自然人有什麼差別?
文/古旻書律師
在提供民眾法律諮詢時,時常會有民眾前來詢問例如勞資糾紛或是債權債務糾紛時,習慣性的把雇主或是經營事業的主體稱為「公司」,然而律師卻往往都會進一步希望民眾提供例如契約或詢問關於對方的一些問題,民眾不免感到疑惑為何如此?
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之刑事責任
文/蔡麗雯律師
日前曾因某知名人士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而轟動一時,或許有人以為只是下載、持有、觀看未成年性影像,並非實際拍攝、製造未成年性影像應該沒那麼嚴重,真的是這樣嗎?
你委任的是真律師嗎?
文/古旻書律師
近幾年詐騙橫行,除了傳統詐騙集團常用的投資詐騙、解除信用卡分期詐騙、感情詐騙之外,坊間還出現利用律師名義進行的詐騙,而且受害者可能不只一般老百姓,甚至達官名人都有可能受害,那要如何知道自己委任的是真的律師呢?這些假律師又會負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
颱風天放假嗎?
文/蔡麗雯律師
上星期應該有不少人放了兩天的「颱風假」,但若無風無雨,許多地方反而會出現人潮,不少雇主仍會希望服務人員上班。政府宣布放假,雇主卻要求員工上班,這樣真的可以嗎?
別人打架,我在旁邊搖旗吶喊有事嗎?
文/古旻書律師
新聞媒體上時常見到像是在聲色場所、KTV、小吃店等地方,可能會發生例如一言不合起了衝突,最終演變成全武行的報導。今天就來聊聊這種狀況下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
違規記次達3次,小心吊扣牌照
文/蔡麗雯律師
大家或許知道違反交通規則,會被處以罰鍰。但事實上發生交通違規,有時不是繳繳罰鍰就了事了,駕照或牌照是有可能會被吊扣甚至吊銷的喔!
我的銀行帳戶被變成警示帳戶了怎麼辦
文/古旻書律師
近幾年詐騙橫行,傳統上詐騙集團的手法都是先利用某些話術(例如投資等等)要求被害人匯款到特定帳戶(通常是人頭帳戶),接著再由車手去臨櫃或ATM將帳戶內的錢提領出來變成現金之後隱去行蹤,因此實務上如有被害人向警方報案時,往往會將接受匯款的帳戶列為 #警示帳戶 。
鎖他人車子會有刑事責任嗎?
文/蔡麗雯律師
因為停車糾紛,鎖車或擋住去路時有所聞,但究竟這些行為是否會觸法呢?
聊聊刑案的執行、異議與囑託執行
文/古旻書律師
先前在《我被判刑了,然後呢?》一文中,曾經簡單的介紹過刑案判決確定之後進行 #執行 階段的相關規定,這也是刑案被告相當關心的一段。今天就來進一步聊聊實務上常見的一些小問題。
從國外旅遊回來帶的戰利品需要向海關申報嗎?
文/蔡麗雯律師
疫情解封,出國人潮大爆發,而出國除了看當地景點、吃美食,民眾也常常購買物品回國,尤其近日日圓匯率便宜,更有大批人赴日血拚,怎麼買都比在國內買便宜,是否只要裝得下、扛得了的戰利品都能帶回來呢?
交付審判走入歷史!新制聲請准許提起自訴上路
文/古旻書律師
在先前的《偵查中告訴人的救濟管道》一文中,曾經介紹過告訴人在偵查中若不服不起訴處分時,可以依序提起 #再議 跟 #交付審判 作為救濟手段。但其中交付審判制度長期被質疑的點,便是因為是否准予交付審判是由法院來判斷,似乎有點混淆了法院職司審判的中立地位,而一旦准予交付審判後,又要由先前作成不起訴、駁回再議的檢察官來蒞庭,也顯得十分尷尬,因此在112年5月30日通過了修法,將交付審判制度轉型為 #聲請准許提起自訴 。
濫訴,有處罰嗎?
文/蔡麗雯律師
常常有人問對方亂告,我可以告他誣告或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罰他嗎?
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保護傘的例外
文/古旻書律師
公司這種的制度的產生(此指 #有限公司 或 #股份有限公司 而言),其實就是為了鼓勵人們投資商業,進而活絡市場的交易,因此才設計出這種與傳統合夥不同,具有法人格的特殊機制,透過賦予公司股東 #有限責任 的保護傘,使人們享受較低的風險進而提高投資的意願,但是這種保護傘並非毫無限制,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公務員可以兼職嗎?
文/蔡麗雯律師
現在很流行斜槓人生,但如果是公務員,一樣可以毫無顧忌斜槓獲取其他收入,還是有所限制呢?
傳聞法則例外的限縮:112年憲判字第12號
文/古旻書律師
刑事訴訟法上有所謂的 #傳聞法則 ,指的是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的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簡單的說,便是被告以外之人原則上除了在審判中的陳述外,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自然不能用來對被告定罪。
公司不發年終獎金合法嗎?
文/蔡麗雯律師
再過一週就農曆新年,許多勞工朋友都期待能領取年終獎金好過年,而看著新聞透露的幾家公司年終獎金金額,真可說是幾家歡樂幾家愁,究竟公司是否一定要發給年終獎金呢?
約定給付金額過高可以請求減輕嗎?
文/古旻書律師
在生活上,我們經常會碰到作為和解金或是賠償等等目的,而去跟他人去約定給付一定的金額。如同大家所知道的,這種約定本質上就是一種契約,通常契約如果要變更時,必須要雙方都同意才可以。但是如果當初答應的給付金額過高時,是否仍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請求減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