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放假嗎?
文/蔡麗雯律師
上星期應該有不少人放了兩天的「颱風假」,但若無風無雨,許多地方反而會出現人潮,不少雇主仍會希望服務人員上班。政府宣布放假,雇主卻要求員工上班,這樣真的可以嗎?
事實上「颱風假」不是「假」,而是為使人員對於天然災害能及時採行事前預防、事中處理及事後復原等一系列之因應措施,非視同當然放假,且眾所矚目的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依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2條規定適用對象原本不是針對一般勞工,而是針對公務員和各級學校,只是許多公司行號都習慣比照政府標準,決定是否讓員工出勤。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4點規定若雇主未當然比照政府標準,相反地,事前即約定、要求員工上班,是不違法的。
然而為了兼顧颱風、洪水、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的生命安全,前述要點規定若在天然災害發生時,在員工工作地、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處任一地點的縣市政府已經發佈停班課通知,員工是可以基於安全因素考量不到班,而雇主也不得以此給予處罰(如扣全勤、要求自行請事假、解僱等等)。
如果勞工颱風天選擇不出勤,雖然雇主不能算對方曠職,但該要點的第7點也只建議:「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這個「宜」字的意思就是建議,而不具強制性,亦即雖然勞動主管機關建議「最好」還是給工資,但雇主也有權可以不發給勞工颱風天的工資。因不少雇主選擇停班又不扣薪,很多民眾誤以為遇到颱風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就是「賺到一天假」。至於應雇主要求於颱風天上班者,該要點也建議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但因為一樣只是建議性質,雇主沒照做並不當然違法。
颱風天停班停課並不等於放假,若雇主決定讓員工停班,希望大家能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做好防颱準備,若真的颱風假當天要出門上班,也請一定要照顧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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