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車禍如果無法和解,該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附民嗎?

車禍如果無法和解,該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附民嗎?


文/蔡麗雯律師

車禍案件,往往會造成財產損失、甚至死傷,有時雙方能透過和解或調解解決,惟有時亦無法盡如人意,這時就要提起訴訟程序。

如果車禍被撞傷(是人傷不是車傷),這時可以在車禍後6個月內向有權受理機關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雖然車禍不是雙方希望發生,往往大家比較在意的是收到合理的賠償,而非真的要讓對方被抓去關,且提出刑事告訴,並不表示能藉此獲得任何金錢賠償,那為何還是有那麼多人會先提出刑事告訴呢?

2019年11月21日 星期四

聊聊告訴、告發與告訴乃論

聊聊告訴、告發與告訴乃論


文/古旻書律師


我們常常會在報導刑事案件的報章雜誌裡面看到 #告訴 、 #告發 與 #告訴乃論 甚至是所謂「公訴罪」,但它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又有什麼常令人誤解的地方呢?

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外國公司自訴能力

外國公司自訴能力


文/王銘勇律師

案例事實:

A公司是在貝里斯國登記設立,但未經我國認許的公司,民國106年間發現其中員工B有侵佔公款情事,向我國某地方法院對乙提起背信、侵占自訴,108年3月1日法院以A公司未經認許,所以沒有自訴能力,判決自訴不受理。

2019年11月6日 星期三

法定代理人可以幫未成年子女辦理拋棄繼承嗎?

法定代理人可以幫未成年子女辦理拋棄繼承嗎?


文/蔡麗雯律師


之前提到如果已經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事後才發現財產比債務多,這時想要反悔,往往可能已來不及了(因為拋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向法院為之時,即便還未通知備查,實務上會認為已生效力,無法撤回,而誤認負債大於財產而為拋棄,僅係內心動機的錯誤,亦不合民法錯誤撤銷之要件),但這邊想跟大家說一個比較特殊的情形─未成年子女的拋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