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 星期四

限定繼承的相關細節

限定繼承的相關細節


文/蔡麗雯律師

自從民法於98年修法後,將我國的繼承制度從原則上概括繼承改為限定繼承,繼承人雖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清償責任。而一般人常以為既然法律採用限定繼承原則,那麼即使繼承到的債務大於遺產,最多只需要以遺產清償,自己原來名下的財產不會受到影響,所以除非明確知悉被繼承人債務狀況,否則大多不會選擇拋棄繼承。但事實上要注意幾點:

2023年9月11日 星期一

竊盜罪的相關法律議題

竊盜罪的相關法律議題


文/古旻書律師

先前在《強盜、搶奪和竊盜怎麼分?》一文中,曾經簡單介紹過這三種不同的財產犯罪類型,今天就來針對其中竊盜罪部分作更進一步的說明。竊盜罪章是在刑法第29章底下,總共包括了幾大類的罪名:刑法第320條第1項普通竊盜罪、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第321條加重竊盜罪以及第323條搭配第320條第1項的竊取準動產罪。

2023年8月28日 星期一

親友借住請不走怎麼辦?

親友借住請不走怎麼辦?


文/蔡麗雯律師

有時候出於情義,會把自己的房子或是租來的空間借親友住個幾天,原只是想幫親友暫時度過難關,沒想到對方一住就是好幾個月,好說歹說都賴著不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2023年8月9日 星期三

強盜、搶奪和竊盜怎麼分?

強盜、搶奪和竊盜怎麼分?


文/古旻書律師

自古以來,以非法的方式使財產移轉的手法層出不窮,其中可說一般人也都能理解、可能涉及到人身安全的罪名則不外乎 #強盜 、 #搶奪 和 #竊盜 ,甚至對於這些罪名或許都有模糊的概念但又不是那麼具體,今天就來聊聊這幾種罪名如何區分。

2023年7月26日 星期三

可以離開事故現場嗎?淺談刑法第185-4條之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

可以離開事故現場嗎?淺談刑法第185-4條之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


文/蔡麗雯律師

之前在《「騎車不小心擦到別人的照後鏡後沒停車」算肇事逃逸嗎?》中提到如果車禍只有財損,是否構成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當時的法條用語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法條用語「肇事」一詞,司法院釋字第七七七號解釋意旨認為非一般受規範者所能理解,有違明確,且刑度一律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其法定刑,對只構成輕傷的案件可能不符罪刑相當原則。於是110年修正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將「肇事」一詞改成「發生交通事故」,且依交通事故的的死傷情節、過失與否有不同的刑度規定。但還是有很多人不是很了解,所以以下再簡單跟大家介紹一下(為了方便敘述,以下還是用肇事逃逸稱呼修正後的刑法第185-4條)。

2023年7月17日 星期一

聊聊傳說中的認罪協商(協商程序)

聊聊傳說中的認罪協商(協商程序)


文/古旻書律師

受到不管是戲劇或是新聞等影響,鄉野傳說中「 #認罪協商 」對於一般人來說可說是琅琅上口的詞彙之一,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比較精準的名稱是 #協商程序 ,而因為此種協商程序通常係以認罪為前提,久而久之就變成俗稱的認罪協商了,今天就來聊聊認罪協商。

2023年6月26日 星期一

淺談性騷擾

淺談性騷擾


文/蔡麗雯律師

最近因為MeToo 運動,傳出很多公眾人物涉嫌性騷擾,究竟什麼是性騷擾?遇到性騷擾又該如何處理呢?

2023年6月5日 星期一

如何辦理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

如何辦理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


文/古旻書律師

先前在《聊聊我國民法關於夫妻間的財產規定》,有大致說明過我國民法中有關於夫妻財產的相關規定。依照民法第1005條規定,如果夫妻沒有特別約定的時候,就適用 #法定財產制 ,因此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類型,也會衍生 #剩餘財產分配 的問題;而另一種常見的類型,則是所謂的 #分別財產制 ,除了先前的《淺談夫妻分別財產制》一文之外,今天就來談談分別財產制的相關規定,以及要如何去法院辦理登記。

2023年5月24日 星期三

淺談夫妻分別財產制

淺談夫妻分別財產制


文/蔡麗雯律師

一般情侶決定結婚的當下,不會特別約定夫妻要使用哪種財產制,在此情形下,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會適用法定財產制。如此一來,之後離婚或因為其他原因導致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往往就剩餘財產分配爭吵不休,但其實大家知道嗎?如果有約定分別財產制,就可以預先避免爭吵,以下簡單的來介紹一下分別財產制及如何約定。

2023年5月12日 星期五

什麼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

什麼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


文/古旻書律師

如果有買賣過不動產經驗的人應該會知道,關於不動產的很多資訊,例如所有權人、持分情形、有無設定抵押權等等,都可以從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上找到,這也就是所謂物權登記的對世效果。然而,過去卻時常發生一種糾紛類型,就是某個不動產可能正在涉訟中,卻因為謄本上面沒有記載,導致第三人買受等情形,進而衍生後續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