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0日 星期四

通姦、相姦罪與撤回不可分的例外

通姦、相姦罪與撤回不可分的例外


文/古旻書律師

關於刑事案件中如何去「告人」、告了之後效果如何等等,先前已經在《聊聊告訴、告發與告訴乃論》一文中跟大家做過粗淺的介紹,今天就來進一步聊聊關於刑事訴訟法上關於告訴乃論案件的重要原則 #告訴不可分 與 #撤回不可分 ,以及最常見的例外也就是刑法 #通姦罪 與 #相姦罪 的概念。

2020年1月22日 星期三

雞排祭品文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雞排祭品文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文/蔡麗雯律師

不知曾幾何時,大家開始喜歡用雞排作賭注,上至知名人物如台南市議員謝龍介、網紅「館長」,下至一般的網友都拿雞排來賭。隨著2020年大選結束,大家茶餘飯後的另一個有趣的話題:「哪裡有雞排可以吃?」而雞排祭品文,有可能構成哪些相關法律問題呢?

2020年1月15日 星期三

債權人可否撤銷繼承人拋棄繼承權之行為?

債權人可否撤銷繼承人拋棄繼承權之行為?


文/古旻書律師

案例:某甲死亡時共有某乙、某丙二位繼承人,其中某乙負債累累,正飽受債權人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每月扣薪之苦。某乙因認為自己負債過高,即使繼承了某甲遺產也不足清償,決定拋棄繼承。試問債權人銀行可否依民法第244條第1項撤銷某乙的 #拋棄繼承 ?

2020年1月3日 星期五

借帳戶給別人,小心吃上官司!

借帳戶給別人,小心吃上官司!


文/蔡麗雯律師


新聞上常常播報提供金融帳戶給別人反害自己吃上官司,究竟為何借個帳戶會有問題呢?

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我被判刑了,然後呢?

我被判刑了,然後呢?


文/古旻書律師


對於一般人來說,刑罰可以說是法律中效果最嚴重,也是無論報章雜誌新聞媒體最關切的議題,雖然我們對於諸如三審定讞、易科罰金等等各式各樣的詞彙雖然不陌生,但如果要仔細了解它們的定義似乎又沒那麼容易,這裡就跟大家聊聊提到判刑時常見詞彙的意思。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兩小無猜偷嚐禁果,犯法嗎?

兩小無猜偷嚐禁果,犯法嗎?


文/蔡麗雯律師

不論是熱戀中、剛認識、甚至是一夜情,兩人之間你情我願進而發生性行為,法律原則上不會加以干涉,也不會有民刑事責任。

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淺談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的差別

淺談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的差別


文/古旻書律師


我們常常會在報章雜誌裡面或是不時出現在生活中的判決片段看到 #假扣押 、 #假處分 、 #假執行 這三個詞彙,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卻不一定了解它們真正的意思與差異,藉這個機會來簡單分析一下供各位讀者參考。

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你會有報應的」這樣構成恐嚇嗎?

「你會有報應的」這樣構成恐嚇嗎?


文/蔡麗雯律師

人幾乎都免不了糾紛,除非修為很好,否則往往怒氣一上來,就會說出一些不中聽的話,例如「你會有報應的」、「你會遭天打雷劈」,而這樣的言語算不算恐嚇呢?

2019年12月6日 星期五

一般人可能碰到的選罷法問題

一般人可能碰到的選罷法問題


文/古旻書律師

選舉又快到了,對於一般人來說,選舉除了是選賢與能、親身參與民主的重大事件外,也要特別小心在選舉期間一般人也可能碰到的法律責任喔!這邊就來簡單介紹一些一般人比較有機會碰到的選罷法問題。

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車禍如果無法和解,該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附民嗎?

車禍如果無法和解,該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附民嗎?


文/蔡麗雯律師

車禍案件,往往會造成財產損失、甚至死傷,有時雙方能透過和解或調解解決,惟有時亦無法盡如人意,這時就要提起訴訟程序。

如果車禍被撞傷(是人傷不是車傷),這時可以在車禍後6個月內向有權受理機關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雖然車禍不是雙方希望發生,往往大家比較在意的是收到合理的賠償,而非真的要讓對方被抓去關,且提出刑事告訴,並不表示能藉此獲得任何金錢賠償,那為何還是有那麼多人會先提出刑事告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