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配偶該怎麼辦?
文/蔡麗雯律師
對於有配偶之人的婚外情,應不應該由國家刑罰介入,反映的是社會價值觀。不久前才透過「通姦、相姦罪與撤回不可分的例外」一文向大家介紹告訴與撤回不可分原則及例外,司法院大法官於今年五月29日即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走入歷史,也就沒有什麼可不可分原則與例外的問題。然而通姦除罪化後,很多配偶開始擔心,難道之後對於他方的婚外情就沒轍了,只能任由其偷吃嗎?
孩子大了賴在家裡不走怎麼辦?
文/古旻書律師
近幾年時有聽聞父母抱怨子女明明長大了,也好手好腳,偏偏就是要賴在家裡「啃老」不出去工作、跟父母要錢度日,有些甚至還會對父母施暴、生活習慣不佳等等,造成父母很大的困擾。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處理才好呢?
是你的還是我的?淺談借名登記
文/蔡麗雯律師
在國內,人們常因為某些特殊需求(例如:為了規避法律特殊資格限制、節稅、躲債、隱匿財產等),在購買土地、房子、股票、車輛等物品時,不是登記在自己的名下,而是以親朋好友的名義作登記,因此發展出俗稱的「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