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日 星期四

可以幫未成年人刺青嗎?

可以幫未成年人刺青嗎?


文/蔡麗雯律師

以前會想要刺青的人可能是所謂的「黑社會人士」,衣服拉起來秀出刺青,就能讓人對之感到害怕。然而時至今日,刺青已經不再是黑社會的象徵,年輕人為了表達自己的想法、留下紀念或者追求時髦,可能也會請刺青師傅在自己身上刺上圖紋。年輕人可能對於自己身上的刺青看得感到舒服、滿意,但在長輩的眼裡可能是刺眼、令人難以忍受。如果今日一個未成年人獨自上門要求刺青,刺青師傅可以幫他刺嗎?刺下去會有什麼後果嗎?


首先,我國民法依照通常處於一定年齡時的智識經驗,將國人簡單分為三類:成年(滿十八歲,自112年1月1日生效)、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原則上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故其所為的意思表示原則上也是有效的,但未成年人智識經驗尚有不足,為了保護其等不因未能充分了解其意思表示的後果,導致要負擔超過其等所能理解的責任,我國民法規定:「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民法第75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第7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第79條),給予就無行為能力人所成立之契約當然無效;限制行為能力人所成立之契約,除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則原則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的狀態(俗稱效力未定)。換句話說,若法定代理人拒絕承認限制行為能力人所成立之契約,則契約不生效力。由於刺青要被認定為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可能並不容易,所以此時若事先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事後法定代理人又拒絕承認,則原則上刺青師傅和未成年人並不存在有效的契約關係,刺青師傅恐無法繼續享有已受領的刺青報酬,當然未成年人也無法享有刺青之利益。(但若未成年人另涉有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則另當別論)

但除了拿回錢,法定代理人可能最想要的莫過於刺青師傅負擔消除刺青所需的費用,然而這部分可能會有點爭議,原因在於在契約未生效力僅係刺青師傅及未成年人分別受有刺青報酬、刺青服務係無法律上原因,而須各自返還所受之利益,即刺青師傅所需返還的是其受領的刺青報酬,並非當然負有使未成年人身體回復成刺青前狀態的義務,故刺青師傅若係同意負擔消除刺青的費用,但若要以訴訟請求,可能不太容易,實務上即曾有法院駁回此部分請求的案例。

而除了民事問題外,因為刺青是以有墨的針刺入皮膚底層,故客觀上確實有破壞身體完整之嫌,而可能涉及刑法上的傷害罪,不論是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都可以提出刑事告訴。然而刑法上有「得被害人承諾」一詞,認為若被害人願放棄自身受法律保護之法益,行為人基於被害人承諾所為,縱客觀上有侵害法益,亦不構成刑事犯罪。而刑法上所認定被害人承諾,只要被害人為承諾時具意思能力即可,並不一定要符合民法上的成年年齡,所以若是刺青行為事前曾經未成年人同意,是否可確實成立刑事傷害罪,可能還是要視個案而定。

在未事先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下替未成年人刺青,可能會面臨許多問題,雖然不見得法定代理人所有的主張都會被認可,但一旦被提到,就必須到法院或檢察署走一遭,如此也不好受,故在決定幫未成年人刺青前,建議還是多加思考一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