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等法律中常見的飼主法律責任
文/古旻書律師
這年頭越來越多人飼養寵物,甚至把寵物視為毛小孩一般疼愛照顧,但也不免有些飼主輕忽或是未善待自己的寵物,為了確保動物權益,我國定有 #動物保護法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等相關法律,今天就來聊聊這些法規中常見的飼主責任。
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是什麼?
文/蔡麗雯律師
當法官或檢察官覺得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可能會有逃亡、滅證、串證等行為時,有可能會裁定羈押,但因為羈押影響人民權益重大,所以刑事訴訟法第101-2條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雖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其有第一百十四條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非有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亦即被告經法官訊問後,雖然符合規定之羈押情形,但沒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以替代羈押的手段─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之,那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的意思和規定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