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 星期四

「吸金」行為的法律責任

「吸金」行為的法律責任


文/古旻書律師

報章雜誌上時常可以見到檢警破獲某某 #吸金 集團或類似的消息,可以說是除了詐騙集團之外另一種一般人最常有機會接觸到的犯罪手法。但實際上所謂的吸金並不僅限於諸如「吸金集團」此種集團性犯罪,有些案件的行為人其實往往只是個人(例如以「保證若干獲利」為名義到處找親朋好友投資某某事業的人),今天就來談談吸金行為可能負擔的法律責任。

2020年7月7日 星期二

千萬別擅自在被繼承人死後提領存款,涉犯偽造文書得不償失

千萬別擅自在被繼承人死後提領存款,涉犯偽造文書得不償失


文/蔡麗雯律師

我國民眾的習慣或迷思,常常以為如果被銀行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了,帳戶裡的款項會被凍結無法領出,所以往往會在被繼承人死後,第一時間先持著被繼承人之印章、存摺到銀行欲把錢領出來。因為金融機構不會主動調查存戶是否已經死亡,行員在不知被繼承人已逝的情形下,核對印章、存摺相符,加上有親屬關係,只要金額不大,通常就會將款項交予前來提領之人,甚至由金融卡直接進行提款。提領之人或許認為自己並非要占為己有,只是要用來支付喪葬費,或之前積欠之醫藥費,甚或是主張這是被繼承人生前交代的,故認為並無涉及不法,但真是如此嗎?

2020年6月20日 星期六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二三事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二三事


文/古旻書律師

先前曾於《車禍如果無法和解,該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附民嗎?》一文中簡要提到過所謂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簡稱附民),在這邊再更進一步去說明關於附民的一些基本概念供讀者參考。

2020年6月17日 星期三

通姦除罪,配偶該怎麼辦?

通姦除罪,配偶該怎麼辦?


文/蔡麗雯律師

對於有配偶之人的婚外情,應不應該由國家刑罰介入,反映的是社會價值觀。不久前才透過「通姦、相姦罪與撤回不可分的例外」一文向大家介紹告訴與撤回不可分原則及例外,司法院大法官於今年五月29日即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走入歷史,也就沒有什麼可不可分原則與例外的問題。然而通姦除罪化後,很多配偶開始擔心,難道之後對於他方的婚外情就沒轍了,只能任由其偷吃嗎?

2020年6月11日 星期四

孩子大了賴在家裡不走怎麼辦?

孩子大了賴在家裡不走怎麼辦?


文/古旻書律師

近幾年時有聽聞父母抱怨子女明明長大了,也好手好腳,偏偏就是要賴在家裡「啃老」不出去工作、跟父母要錢度日,有些甚至還會對父母施暴、生活習慣不佳等等,造成父母很大的困擾。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處理才好呢?

2020年6月5日 星期五

是你的還是我的?淺談借名登記

是你的還是我的?淺談借名登記


文/蔡麗雯律師

在國內,人們常因為某些特殊需求(例如:為了規避法律特殊資格限制、節稅、躲債、隱匿財產等),在購買土地、房子、股票、車輛等物品時,不是登記在自己的名下,而是以親朋好友的名義作登記,因此發展出俗稱的「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

2020年5月25日 星期一

如何分割共有土地?

如何分割共有土地?


文/古旻書律師

我國傳統上認為有土斯有財,對於土地格外重視,也因此時常有祖先遺留下來的土地共有人甚多的情況。但是共有物畢竟不是單獨所有,管理上易生爭執,也因此許多人傾向將共有物分割讓權利義務變得單純。今天就來談談實務上常見的共有土地分割。

2020年5月13日 星期三

低薪高報之法律責任

低薪高報之法律責任


文/蔡麗雯律師

每年五月是報稅季,不論是個人還是公司,都希望能少繳些稅。而要知道如何少繳些稅,首先就要知道計算方式,在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規定在所得稅法第13條,即所得-免稅額-扣除額=所得淨額,所得淨額*稅率=應繳稅額。而以今年度採用標準扣除額為例,每人有最基本的免稅額8.8萬元+標準扣除額12萬元(單身),亦即如無扶養親屬的單身族群收入在20.8萬元以下,所得淨額即為0元,是毋庸繳所得稅。如果是薪資族群,還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亦即如去年所得在40.8萬元以下,所得淨額亦為0元,也是免綜合所得稅的。

2020年4月24日 星期五

什麼是強制執行?

什麼是強制執行?


文/古旻書律師

許多民眾時常有一個迷思,就是只要在法院獲判勝訴之後就可以拿到所請求的金錢給付,或是被告就會乖乖按照法院判決的意旨去做特定的行為(或不行為)。但實際上糾紛鬧上法院之後,縱然法院作成了終局判決,也未必代表當事人就會甘願(或有能力)照著法院的判決去解決糾紛,此時就需要透過 #強制執行 的程序來處理。

2020年4月20日 星期一

股東會旺季將至,電子投票助防疫

股東會旺季將至,電子投票助防疫


文/蔡麗雯律師

依照公司法第170條第2項、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7項規定,公司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也因此每一年的4到6月都是股東大會的旺季。對於投資人來說,股東會的到來,除了關心股利發放情形、股東會紀念品外,今天還有一個格外熱門的話題─「防疫」。有鑑於COVID-19(新冠肺炎)尚未能被控制住,動輒數十人出席參與的股東會無疑是個潛在的群聚感染場合。金管會於109年3月16日對外發布「因應防疫召開股東會之作業指引」,如全程配戴口罩、量測體溫、座位盡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等等防疫措施。事實上除了親自出席股東會外,透過「電子投票」也是行使股東會表決權的一種方式喔。